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的规定和要求,我厅对“宿州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机构资质认定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附后)。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意见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反映。
公示时间为2012年5月2日—5月8日
联系地址:合肥市东流路28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邮编:230001
联系人:颜大为 电话:0551—2871536
附件: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认定审查意见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认定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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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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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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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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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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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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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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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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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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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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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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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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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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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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