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合肥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针对合肥市在建工程市场行为现状出台3个通知,从最基础的项目市场行为资料建立,到监管工作人员的具体监管内容,制定了详细的市场行为规范标准,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了统一的监管标尺。
《关于做好在建工程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资料监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三方责任主体通过建立健全市场行为资料这个过程以达到了解市场行为法律法规、规范自身市场行为,以市场带动现场质量安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实行报送在建工程市场行为信息的通知》文件,要求的监理单位按月报送《在建工程项目基本信息表》、《在建工程项目市场行为动态信息表》使得对于在建项目现场变化的监管更加到位。通过对于建立单位上报的《在建工程项目市场行为动态信息表》可以有针对性的开展以后的工作巡查重点,在科学、有效调配监管资源的同时,提高市场行为监管的工作效率;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市场行为检查表》的通知文件,以37条明细内容规定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方主体的行为规范,明确了以服务建筑市场为目的,以监管促进的理念,近一步促进了合肥市在建工程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和有序化。
市场监督管理处利用市场监管例会、召开分片区会议、发布短信平台提醒、市场巡查等多种方式,指导和帮助在建项目各方主体规范市场行为。
来源: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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