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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盲目施救导致较大事故多发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2年7月26日  浏览次数:2364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

近年来,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发生的几起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的事故,教训深刻。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盲目施救导致较大事故多发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2〕20号)转发给你们,各市要引以为鉴,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为深刻吸取因施救不当造成事故伤亡扩大的教训,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建质〔2012〕83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现场一旦发生险情,项目部要立即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迅速报告企业负责人,制定实施科学严谨的施救方案,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当前我省正值强降雨和高温天气交替叠加,针对强降雨和高温天气可能引发的地质滑坡、土方坍塌、脚手架及起重机械倒塌、雷击、中暑、食物中毒等各类安全事故,各地要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保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基坑、沟槽开挖及涉水工程施工,应当充分掌握设计要求和土质、水文、地下管线及周围施工环境等情况,按照《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的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严防坍塌事故发生。

二、各地要针对因施救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原因,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处置能力。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惩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保障生产安全,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营造和谐氛围。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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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建质函〔2012〕797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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