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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四房并举”构建住房保障供应新体系

 发布时间:2012年8月22日  浏览次数:1636

    经过近五年的努力,目前合肥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构建了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棚户区改造房为主要形式的“四房并举”的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供应新体系。

   一是廉租房保障。以租金货币补助为主,实物配租为辅,连续三年降低保障门槛。2008以来,省下达我市廉租住房建设计划14450  套,69.34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9712套,45.83万平方米,已建成并交付使用3606套,16.35万平方米,实际配租3561套,配租率99%。基本建成和正办理竣工备案(待配租)的有3104套、14.63万平方米,在建或前期准备的有3002套,14.86万平方米。

   二是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含困难企业集资建房)。2008-2012年,省下达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含困难企业集资建房)10675套,实际建设12705套,91.72万平方米。已分配7325套外,其余在建或计划开工。

   三是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含企业自建、政府投资建设)2010年以来,省下达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63595套,实际建设78146套,41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和已投入使用的22962套、126万平方米。因除今年市本级投资的9877套即将开建外,其它均为开发园区企业自建和开发区管委会建设,面向园区产业工人出租。

   四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保障。2010年以来,省下达合肥市棚户区改造计划49908套,实际建设62925套,626.76万平方米。基本建成和投入使用的20572套、209万平方米。其它均在建中。

 

作者: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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