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业主履责。公示未缴费业主名单、欠费记录,业主转让物业时查验物业服务费缴纳情况;重罚拒不办理装修登记、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规范权属界定。地下车库不得只售不租,开发项目配套建设的会所、游泳馆等,谁投资谁受益。
规范企业行为。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不得承诺减免物业服务费,在移交物业管理时须到所在地街道(乡镇)备案。
规范从业资格。物业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今年以来,已化解物业矛盾纠纷131件。
作者: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皖公网安备 3401220234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