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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6日  浏览次数:178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12月28日。

   如对公示的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申报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至我厅行政审批办公室(驻省政务中心窗口),并应有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2999767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地址:合肥市东流路路28号     邮编:230052

联系电话:0551-2871512  2871551

我厅郑重声明:

    我厅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审批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附件:1.勘察设计及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链接:http://www.ahjst.gov.cn/ahjst/infodetail/?InfoID=da2c078e-43fa-4500-b4d0-93e96c797c06&CategoryNum=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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