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累计投入住房保障资金162.7亿元,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156143套(户),1140.76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14450套,69.34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76056套,414.21万平方米;城市棚户区53439套(户),590.4万平方米;国有工矿棚户区4225套(户),26.52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困难企业集资建房)4973套,40.3万平方米。同时,不断降低廉租住房准入门槛,合肥市廉租住房收入水平线为8840元/年·人,达该市低保收入的2.3倍;保障面积为16平方米/人,列中部省会城市第二。在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考核中,合肥市多年位居第一。城镇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市区常住人口人均居住面积由“十一五”末的24.2平方米增长到30平方米以上。
作者: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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