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潘集区城乡建设委积极和人社局等部门联合,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抓好建筑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好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春节期间,及时协调、监督清欠支付农民工工资近600万元。
一是严抓拖欠苗头,加强清欠制度落实。建立清欠检查、督办等制度,加大监管力度,连续召开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会议,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本着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的方法,对有拖欠苗头的工程进行重点跟踪;重点对有拖欠记录和存在拖欠倾向的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企业尽快筹集资金,及早消除拖欠事件的发生。
二是未雨绸缪,确保申诉渠道畅通。畅通投诉渠道,高度重视农民工来访。本着“有诉必接、接诉必查”的原则,保证建筑农民工申述渠道畅通。同时,规定:在2013年,各企业在投标建设工程时,必须按投标工程总造价的30%的标准足额缴纳项目保证金,以备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时发放之需。
三是多管齐下,强化监督监控机制。凡发生农民工拖欠事件的企业,区城乡建设委不予办理工程验收,不予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并在诚信考核、评先树优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形成“一处拖欠,处处受限”的监督管理体系。
来源: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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